捐助款應依捐助者作為以下意願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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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用途:經捐助者具體書寫指定捐助項目,且明示選項、資助、比例等方式。 未指定用途:捐助者未明確書寫捐助款之用途,捐助款將列入基金會事業主旨用途使用。 |
為不產生捐助異議請捐助者請自行下載填寫 | |||
意願表格式如附表一 | 資金來源聲明書二 | 捐款表格式如附表三 | 意願表格式如附表四 |
指定捐助收支處理原則如下 |
一、指定用途:
1、指定用途之捐助款,基金會秉持合理有效統合運用做為執行原則,依捐助者意向內容編製具體運用計畫 書,經捐助者認同運用計畫後,基金會將備案主管機關及捐助者備查。 2、運用計畫,包括捐助資金來源、捐助之日期、運用計畫名稱、計畫辦理期程、預計支用項目、金額與其 計算依據,以及含該類指定捐助款可支用之總額與所含各筆捐款者之名稱、及其他限制條件等)。 二、各類捐助款,如有涉及採購作業,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所購入之財產,並應依相關規定列帳 保管。 三、本基金會對於各類捐助款之收支情形都採取公開透明、充分揭露原則,依每季公告捐助款收支明細、運用 情形及成果報告等資訊格式如附表三並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四、本基金會受領捐助款之收支帳目及辦理情形,由本隆祥經濟發展基金會委任信業聯合會計事務所及仁愛社會 扶助委員______會計事務所管理及主管機關監督以及願社會公平監督,本基金會內部稽核將定期或不定期 查核項目。 五、因遺贈獲有具流通性之各國貨幣,其有關款項之收支處理,準用本細則規定。 六、上述指定或未指定用途,於捐助款總額10%是作為基金會含(附屬機構)行政業務管理用途。 ★附表1.2.3格式可以在上傳下載檔案內列印下來即上傳檔案★ |
資助人名錄 | 被捐助者名錄 |
① 馬藝恩 | ① |
② | ② |
③ | ③ |
④ | ④ |
⑤ | ⑤ |
⑥ | ⑥ |
⑦ | ⑦ |
⑧ | ⑧ |
⑨ | ⑨ |
⑩ | 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