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互惠文化公益研究所

经济互惠文化公益研究所

 

壹、成立宗旨:

为落实隆祥经济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隆祥)事业功能,特设立经济互惠文化公益研究所作为研究机构,负责经济互惠文化公益研究项目,进而建构和合世界和平家园之捐助基金计划案。

           

贰、研究畴:

1.      建构和合世界和平家园=响应公益+交易分润+捐助基金=经济互惠。

2.      文化模式=贡献自主价值+文化权衡公益+资源同理分配=公益循环。

3.      回馈机制=智能合约+大数据运算+通证捐助+回馈弱势=隆祥和合共生。

 

参、互惠共生

1. 配合隆祥与国际机构及国内产业资源整合,以投资活络区域经济的长期经

  济互惠发展。

2. 配合和合世界和平委员会与和合文化党(和平文化外交)以国际组织机构

  文化公益合作,参与区域发展及回馈社会福利或捐助国内及国际组织。

3.   配合隆祥和合共生;秉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之精神、以非为营利、非为救济作为解决共同的问题,进而以自助、互助、助人之励志,共献平等的和合世界和平家园,成就为富足社会。

 

肆、项目中心

1. 认同本所宗旨之各行业均可申请加入本所成为项目中心。

2. 申请加入设立项目中心机构或组织,需提供经济互惠及文化公益计划书,经

  本所及基金会批示后方可成立。

3. 项目中心主任其中一人须是本科系毕业。

4. 担任项目中心研究员或副研究员,需是业界专家或学者或是本业领域中人。

5. 项目研究中心,须设置执行秘书一人,处理综理行政事务。

6. 以上人事聘任,均依本所规定外并应经会议/会议记录通过后办理。

 

伍、主要成员

1. 所长或副所长及项目中心主任其中一人须是本科系毕业或本业资深成员。

2. 项目研发或活动,均应提交企画书,由本所会议报审后执行,附件备案于研究院及基金会存档。